为做好2023-2024学年学费、住宿费的缴费工作,方便在校生顺利完成缴费事宜,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交费对象
学校当前各类各层次在校生。
“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”学生,可暂缓缴纳2023-2024学年学费、住宿费,待9月份开学后依据审核结果通知办理。
二、交费方式
通过“太阳成tyc7111cc校园缴费平台”完成交费,登陆进入平台系统后,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(具体操作流程详见“校园缴费平台-系统公告,滚动信息中,太阳成tyc7111cc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”)。
三、交费时间
学费缴纳时间为2023年7月1日—2023年8月31日;
住宿费缴纳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—2023年8月31日。
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及选课等事项,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学费、住宿费。
四、收费标准
(一)学费标准
*注: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学类、工学类、和外国语文学类。
(二)住宿费标准
五、助学贷款汇款账户信息
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,请按以下账户信息办理贷款汇款:
户名:太阳成tyc7111cc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
账号:0409002009264039993(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,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)
行号:102134009555
提示:为及时、准确进行贷款信息确认及结算,请务必在贷款汇款单上注明:学生学号、姓名、专业。
六、其他事宜
(一)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将依据缴费信息开展学籍注册等工作,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。
(二)“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”审核情况,本科生请与学生处联系,联系人代老师,联系电话0312-5079676;研究生请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/研究生院联系,联系人马老师,联系电话0312-5079688。
(三)办理生源地信用社助学贷款的学生,请开学后及时持相关银行汇款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款项结算(本科生、研究生请到主楼收费管理科1130室,电话0312-5079497;工商学院学生请到新校区财务科B1-110室,电话0312-5073022)。
(四)请各学院指派专人,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,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、住宿费。
财务处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医学部 工商学院 后勤服务中心
2023年7月3日